旌德县教育资助各项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我县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期400元进行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资金实行打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县域内小学和初中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1)、在公办学校就读不收学杂费;在民办学校就读由学校将免学杂费资金打卡发放给学生,小学生每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800元。(2)、按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贫困生生活费,分春秋两次打卡发放。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旌德中学贫困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给予资助,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标准,每生每学期1500元,按学期银行卡打卡发放。
4、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旌德中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期850元的标准免学杂费。开学时,直接免除。
5、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宣城旅游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享受。按月银行卡打卡发放。
6、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对宣城旅游学校所有学生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学杂费,开学时直接免除。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贫困大学生开展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到校。
8、从2017年起,对我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提供未享受其相适应学段资助证明后,由县教体局统一按对应学段资助政策落实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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